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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台州港航|第二届“魅力台州港”暨“平安港航”摄影大赛
台州港航|第二届“魅力台州港”暨“平安港航”摄影大赛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06-16 来源: 点击:64341 次  【打印

为挖掘台州港魅力,彰显台州港城形象,助推台州“一都三城”建设,提升台州港影响力,推进“魅力台州港”文化传播工程建设。结合全国第十五个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特举办第二届“魅力台州港”暨“平安港航”摄影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“魅力台州港”和“平安港航”

二、征稿内容

本次摄影比赛以“魅力台州港”和“平安港航”为主题,面向基层,借助镜头,挖掘台州港魅力,彰显台州港城形象,助推台州“一都三城”建设,提升台州港影响力,推进“魅力台州港”文化传播工程建设。

三、征稿规则

(一)征稿对象:活动面向全社会举办。凡在台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拍摄的,展现台州港(包括沿海、内河、港口、航运、船舶)建设之美、发展之美、人文之美,内容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。

(二)征稿时间: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11月30日。

(三)参赛要求:

1、参赛作品原则上为征稿期间创作的作品,已入选2015年度“魅力台州港”摄影大赛的摄影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活动。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,彩色、黑白照片不限。作品格式为JPG格式,(投稿文件长边为1000像素);参赛作品提倡新作,讲求真实,运用摄影艺术技巧,形象地表现主题。参赛者可对作品进行图片尺寸、对比和色彩的调整、裁剪,但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处理,不得进行水纹、签名等各项修饰。

2、参赛作品通过指定网络平台投稿,注册时须把作者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及作品信息(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)等填写好。组照须编明作品顺序。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。

3、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,获奖作品要提供长边3000像素以上、3MB大小的电子文件,组委会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编辑画册、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,不再支付稿酬。

4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5、为保证大赛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大赛所有获奖作品均接受社会监督,任何违反参赛条件的作品,将取消获奖资格。

6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
7、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的参赛照片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四、举办单位

(一)主办单位:台州市港航管理局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(二)协办单位: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五、评比奖励

一等奖:1幅,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;

二等奖:2幅,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;

三等奖:10幅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;

优秀奖:60幅,各奖励人民币300元。

组委会将组织摄影界知名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QQ:279482888

联系电话:88550130

投稿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A幢1单元14楼1501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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